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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名企“闹矛盾”涉案金额上千万

来源:邯郸钢材网 编辑:杨政伟 2010年01月02日 10:22:12 打印
     巢湖中级法院:悉心调处解“心结”

  “最后一笔工程款,我们已经收到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主管迫切地将这个消息通过电话告诉巢湖市中院的郑法官。至此,这一引起该市市委高度关注,涉及无为县和居巢区两家规模企业近1300万元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们的竭力调解下,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千万工程 引发欠款纠纷

  2007年5月,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电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了安徽富煌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公司)承建位于无为县新沟明星工业园的“特种电缆联合厂房”钢结构工程。6月18日,双方签署合同,合同定价暂定为1280万元,约定工期110天。

  厂房建设工程于2007年8月10日正式开工,2007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在工程建成后,因双方对工程总价款有分歧,一直拖着没有最终结算,并由此而引出了钢材以次充好差价问题、厂房楼层混凝土重新浇注资金和扫雪资金承担等一系列矛盾。在多次谈判后,直至2009年7月20日,双方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希望尽快解决工程结算问题。就在这当口,追款心切的富煌公司部分人员擅自于8月22日和23日,封堵明星电缆厂厂门,致使双方再次关上了谈判解决的大门。

  富煌公司、明星电缆两家本地知名企业的正常市场交易活动,由于缺少沟通,最终产生纠纷,矛盾愈演愈烈,并分别起诉至法院。

  各自起诉 立场针锋相对

  2009年8月25日,明星电缆起诉至无为县法院,诉请在法院主持下按照协议约定及法律相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并提供竣工资料;认为富煌公司在工期上出现违约情况,擅自变更钢材厂家,约四分之一的钢材替换为次一级钢材,属于重大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款1280万元的5%承担64万元违约金。还指出在建办公楼二层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因富煌公司不予整改,明星电缆重做了该二层钢筋浇灌混凝土工程,花费15万余元;2008年年初雪灾,屋顶积雪严重危害到厂房安全,因工程没有结算,为避免损失,明星电缆请工程队对屋顶积雪进行清扫,花费8万多元;因工程延期,重新聘请工程监理机构,花费6万元,上述费用应在结算款中扣除。

  与此同时,富煌公司于8月28日起诉至巢湖市中院,指出承建明星电缆厂房工程中,明星电缆擅自增加工程量约54万,总价款应为1334万元。截至2008年4月,明星电缆累计支付工程款910万元,欠款约424万元,主张明星电缆支付欠款及利息470万元。8月31日,富煌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钝化矛盾 法院竭力调解

  该案合议庭成员在法院领导的带领下逐一翻阅卷宗,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双方在案件实体上矛盾并不突出,主要是缺少沟通,产生误会,造成对立情绪过大。合议庭确定了“分步调解,分头化解”调解解决纠纷的审判思路。

  此后,该院有关领导又多次分别与双方企业的负责人电话联系,说服双方搁置无谓的争议,消除误解,共同协商解决纠纷。

  水到渠成 双方尽释前嫌

  2009年10月22日,合议庭再次召集双方到法院调解。这一次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富煌公司提出混凝土重新浇注问题,按照居巢区法院判决处理(安徽信城建设有限公司与富煌公司签订的明星电缆厂房建设混凝土工程协议纠纷在居巢区法院受理),愿承担钢材差价10万元、扫雪费用4万元,放弃追讨工程款的利息,对追讨欠款过程中不当行为表示歉意。面对富煌公司的诚意,明星电缆也提出了自己的还款计划。

  2009年10月27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至此,这一矛盾激化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巢湖市中院的5次调解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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