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邯郸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邯郸分站 >> 本地资讯 >> 省物价局:建材价格不得高于地震前

省物价局:建材价格不得高于地震前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杨政伟 2008年08月13日 08:29:07 打印
       昨(12)日,鉴于我省抗震救灾工作正进入重建阶段,必须坚决加强对建材价格,特别是砂石、砖瓦、水泥、钢材价格的临时干预,省物价局对建材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规定进行了重新规范,并制定了灾区农房重建特供建材作价办法。

  此次省物价局对建材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重新规范,强调了砂石、砖瓦出厂和销售价格水平必须控制在灾前价格水平上。省内产的钢材、水泥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控制。初期价格控制在灾前的水平。水泥、钢材的销售价格实行差率管理和最高限价相结合的办法,在进货价没有超过灾前水平的情况下,销售价格不得突破灾前水平。

  对于灾区农房重建特供建材,也制定了相应的作价办法,即砂石、砖瓦出厂和销售价格实行属地负责制。特供砂石的价格低于市场运作的砂石价格,初期保持在灾前价格水平上。

上一篇:四股最牛 钢铁股打响反弹第一枪

下一篇:七月份CPI涨幅为今年最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