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公司”)拟在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贷入5年期项目贷款1亿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9名董事一致同意按照90%的出资比例为青龙公司上述项目贷款提供9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为青龙公司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唐钢青龙炉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山神庙村
4、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5、注册资本:1.5亿元
6、主营业务:球团矿生产与销售等。
7、与上市公司关系:青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份)。
(二)青龙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目前青龙公司球团矿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90%的出资比例为青龙公司在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的1亿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9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球团矿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青龙公司拟在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贷入5年期项目贷款1亿元,公司按90%的出资比例为青龙公司上述贷款提供9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他股东亦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该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1.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9%。公司不存在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