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民居的“主流建筑风格”———“排排房”在今后的农村规划建设中将被严格杜绝。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解决村庄规划建设中“排排房”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避免“排排房”的技术要点、工作要求及奖惩措施。
“排排房”是村庄规划建设一大通病
“排排房”形象地说出了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千篇一律地将房子齐排,街道横平竖直、呆板单调的现象。据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排排房”是我省村庄规划建设中的一大通病和顽症,更是村庄规划质量不高的一个主要表现。此外,“排排房”布局形式破坏了村庄原有的地形地貌、道路肌理、传统建筑等需要利用和保护的若干因素。
宅院组合形式要力求多样化
对原地改造村,《通知》要求,要保持历史形成的街道骨架,不轻易裁弯取直、改变路径;保护有价值的传统建筑、老宅院、古树名木,新建建筑予以避让。
《通知》还要求,村庄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不削山、不平坡、不砍树、不填塘,根据自然的地形地貌,灵活布置街道和建筑;对于地形平整的村庄,也应该避免街道的横平竖直、过于通透,可适当增加弯度。
技术要点中明确,在保证规划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要将村庄各类用地和建筑穿插布置。新建房屋,扩展的宅基地在面积相同的前提下,要尽量将长宽尺寸、形状多样化。各住宅组团的宅院组合形式也要力求多样化。联排建筑要打短,相邻建筑要错茬,各组建筑在保持基本朝南的前提下扭动不同角度。各户住宅要采用个性化、差异化设计方案,使住宅组群形成高低、前后错落有致、各具体色的景观风貌。
问题严重,规划编制单位或被吊销资质
据悉,如果发现有较严重“排排房”问题和其他质量问题,村庄规划的编制单位、相关规划部门将被通报批评。对屡犯不改的,省住建厅将依据《城乡规划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定资质等级的,提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降低或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