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环保局近日对两家污水处理厂和一家钢铁企业及其单位法人同时进行了处罚。其中,对某钢铁厂罚款15万元,并对企业法人处以5万元的罚款。
这是《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实施以来,首次实行既罚企业又罚人“双罚制”的处罚案例。
日前,邯郸市环保局对两家县级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案,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对企业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并分别对企业法人处以8000元罚款;某钢铁厂污水处理厂弄虚作假,擅自拆除、损坏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案中,对企业处以15万元罚款,并对企业法人处以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