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据“十一五”末期仅剩三个月的时间,对于尚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纷纷采取强制性“限产限电”措施,争取在“十一五”结束前完成减排任务。“限产限电”无疑是最快速、最有效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举措,但这种只能保证短期完成任务的措施并不可取,我国还需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据了解,此次拉闸限电风暴始于浙江。7月底,浙江、江苏、河北、山西等省份相继对“两高”行业开始大范围限电甚至断电。至9月,江苏、浙江、河北等省份对不符合能耗标准的钢铁生产企业,实施了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除此之外,还引申到“限产”,河北省命令“两高”企业减产、停产。
“限产限电”对企业产值、产能影响极大。河北钢铁下属唐山、邯郸、承德三家分公司相继接到当地政府的通知后,集团公司对各分公司的产量进行了调整。根据初步测算,三家分公司此次限产共导致公司9至12月份粗钢产量减少150万吨左右,占公司年计划粗钢产量的6%。此外,一些中小企业由于不堪“限产限电”风暴的冲击,无奈之下不得不关闭。
我国的“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从2006年至2010年间,要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据统计,“十一五”前四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15.60%,这意味着今年最后一年只要下降5.22%就可完成五年降20%的目标。不过,今年上半年不降反增0.09%,直接把完成目标的难度全部压缩至下半年。目前,除了北京和天津外,其他省区和城市均未能完成任务。
当地政府眼看期限逼近,不得不采取一定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先完成任务再作打算。这种只能暂时见效,“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仅抑制了经济发展,打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影响到企业的产能、产值。而且,“一刀切”的做法对响应国家的号召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从而降低了能耗或污染的企业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同时也打消了这些企业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对于未来的节能减排,这虽不是一种好的示范作用,但一旦再次出现当前的紧急情况,类似于“限产限电”的做法还会再次出现。
为了实现持续、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推行节能减排是必须的。但要达到节能减排等目标,应该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主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而减少宏观调控。要想真正的实现节能减排,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第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推进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构建跨产业生态链,推进行业间废物循环。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工业固体废弃物、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强化技术创新。要组织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构建技术研发服务平台,着力抓好技术标准示范企业建设。要围绕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积极开展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要成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设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节能降耗活动、减量减排技术创新补助等。要把万元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建立健全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保障机制,将降耗减排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干部考核体系。
只有从长远目标来规划节能减排,才能是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越来越完善,越来越规模化、市场化,也是我国的低碳经济之路越走越远。节能减排,绝不是“限产限电”就能实现的,节能减排,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