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在濮阳市林州钢铁有限公司因改制工作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发生部分职工聚集围堵改制工作人员事件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凡企业改制重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否则无效。
据记者了解,林州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69年,在册职工5122人,其中在岗职工2995人,注册资金1.3亿元,主营业务为生铁冶炼。由于经营困难,2008年8月经濮阳市政府批准,林钢开始进行改制。因企业改制引起部分职工不满,出现矛盾。2009年8月11日,林钢部分职工聚集公司办公楼内外,致使正在该公司指导改制工作的一位干部被围堵楼内,现场聚集职工及家属最多时约400人左右。至8月15日凌晨,聚集职工相继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