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邯郸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全市1—3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全年展望与对策的建议,同时对供热价格的拟调整意见进行审议,通过居民用热价格由现行的每平方米每月4元,上调到每平方米每月5.25元。
据介绍,此次供热价格具体调整为:电厂供热力公司由现行的17.7元/吉焦调整为25元/吉焦,每吉焦提高7.30元;热力公司供给居民和非居民用热价格相应调整。居民用热价格由现行的16元/平方米·年(即一个采暖期),按建筑面积的90%计价调整到21元/平方米·年,上涨5元。非居民平均用热价格由现行的23.6元/平方米·年,调整为33.6元/平方米·年,上涨10元;电厂直供工业企业供热价格由现行的27元/吉焦调整为40元/吉焦,每吉焦增加13元。
另外,此次价格调整还对城市低保户做了相应调整,即在原13.2元/平方米·年的基础上提高到18.2元/平方米·年,增长部分由市财政按50%给予补贴,即2.5元/平方米·年。城区干部职工的供暖补贴,待有关部门测算后再做出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