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入更为深入的阶段,4月9日国家工信部表态,预计本月底将今年钢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
4月11日,卓创咨询钢铁研究组负责人郭凯就此对《山西青年报》记者表示,鉴于在钢铁冶炼过程中存在诸多特殊情况,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对于钢铁的强劲需求,相关部门可以考虑环保、节能等综合性生产工艺为淘汰落后的标准。
产能淘汰幅度加大
国家工信部之前表示,正在与各省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预计在四月末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按照计划,2011年年底前,钢铁行业将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相关媒体的报道显示,在今年3月23日工信部通气会上,2010到2011年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1亿吨,而“十一五”也才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能力———越淘汰,数字越大。
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数字十分明确,但是国家并未提出对社会总产能的限制标准。
上述人士介绍,2003年到2004年国内就已经提出钢铁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事实证明,淘汰了5到6年,还是淘汰不下去。企业下小上大其实并不违背国家政策,但是社会总产能出现扩大。”
建议参照工艺标准
目前国内钢铁行业产能为7亿吨,但实际只释放了5.6亿吨。
值得注意的是,如淘汰规划中所述,淘汰所涉及的对象为炼铁高炉和炼钢转炉、电炉,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一些企业是通过购买钢坯直接轧成钢材。而同时,一些规模的较小的钢企却在环保、节能等领域取得了不小的突破,如果按照淘汰规划,这些企业的生存可能都成问题。
“这都是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郭凯认为,再考虑到未来经济高速增长对钢材的需求,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更应该参照环保、节能等生产工艺领域,帮助国内钢企加快装备和技术进步,而不是纠缠于高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