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落实扩大内需措施,拉动国内钢材消费。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定国际市场份额。
二要严格控制钢铁总量,淘汰落实产能,不得再上单纯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
三要发挥大集团的带动作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提高集中度。
四要加大技术改造、研发和引进力度,在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列支专项资金,推动钢铁产业技术进步,调整品种结构,提升钢材质量。
五要整顿铁矿石进口市场秩序,规范钢材销售制度,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