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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驳斥“限制网络自由”论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杨政伟 2010年01月26日 09:38:10 打印
       国新办发言人前天否认中国“限制网络自由”。该发言人表示,中国依法处置有害信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与“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该发言人表示,中国对互联网的管理,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中国依法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保护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利用互联网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分裂、宣扬邪教以及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和恐怖等信息。中国依法处置这

    些有害信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容置疑,与所谓“限制网络自由”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文化传统和社会关切不同,因此,依法管理互联网的办法也不会完全相同。中国十分注重吸取各国治理互联网的有益经验,同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事实说明,中国对互联网依法管理,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主权、尊严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符合中国的国情和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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