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贵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志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薛林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统筹规划钢铁主业,构建统一的资本市场平台,河北钢铁集团拟由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本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的议案》,并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且商务部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核无异议。
2009年9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27次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准文件。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详细信息已及时批露(详见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本报告期不进行现金分配。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贵阳
200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