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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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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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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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合指数×70%+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7月18日至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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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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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三季度国内A股市场呈现先涨后跌的走势,上证指数下跌6.08%,深证综指下跌1.36%,鹏华价值优势基金净值下跌0.5%。
报告期内,本基金重仓的钢铁股呈现先涨后跌的走势,尽管本基金在上涨过程中进行了部分减持,但卖出力度不够大,卖出态度也不够坚决,未能取得非常理想的结果。本基金在卖出钢铁股的同时,基于安全性和防守的考虑,开始逐渐增持医药、零售等稳定增长类股票,尽管操作方向正确,但调整速度较慢、调仓力度有限,也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展望下一季度,我们认为巨额财政和信贷投放的效应正在继续显现,预计各项经济指标进一步好转,通货膨胀的预期加强,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的边际效应开始减弱,超预期的因素可能会减少,经济平稳增长的可能性较大,市场也会重归理性,短期内市场暴涨暴跌的可能性都不是太大。
我们认为此轮全球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将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世界经济在复苏过程中出现一些反复也很正常。我们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充满信心,此轮金融危机并不能阻碍我们改革和现代化的进程。从长期看,我们认为投资者将一部分资产长期配置于股票型基金,有较大机会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投资犹如长跑,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工作,争取为基金持有人取得理想的投资回报,不辜负广大基金持有人的信任和厚爱。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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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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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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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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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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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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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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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46号),核准本公司原股东意大利欧利盛金融集团股份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 S.p.A.)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并对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仍为本公司股东不持异议;同时核准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依据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修改。
本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为:50%、49%、1%。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何如先生。
本公司已于2009年9月21日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三)《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