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
15,508,420.00
12,424,968.00
24.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5,506,967.00
5,644,946.00
-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18
3.26
-2.4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376,854.00
-544.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2
-54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3,710.00
35,332.00
-98.8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
0.02
-98.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
0.02
-98.8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07
0.64
减少5.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04
0.53
减少5.2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千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9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74
所得税影响额
-1,071
合计
5,9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0,20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
526,283,870
境外上市外资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948,45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472,646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丽莎置业有限公司
2,199,214
人民币普通股
周勇
1,875,290
人民币普通股
尹顺新
1,2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
1,035,658
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培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833,5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光浩
7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IP KOW
725,2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今年前3季度受全国钢材销售市场形势影响,钢材销售价格一直在低价运行,毛利总额降幅较大,一是钢材价格降低较上年同期减少利润总额约人民币4,046,061千元;二是公司钢材销售量减少,减少利润约150,468千元;三是原燃料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增加利润3,022,602千元;
2、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84,982千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整体效益下降,公司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制度,与去年同比,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工资及附加减少;另外,加强设备巡检制度,深挖内部维修潜力,减少修理费支出;
3、上年同期公司对部分淘汰的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提取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94,625千元,使2009年上半年同比增利人民币94,625千元;
4、由于钢材市场疲软,销售价格下降,2009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843,846千元;
5、收到固定资产租赁贷款,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现金流入人民币1,379,000千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1780mm热轧板带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截止200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仍为13千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4100mm宽厚板项目轧机作业进入热调试,已累计支付款项约人民币1,733,482千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林
2009年10月27日